引用自: 小肥牛 @yahoo blog (關閉了)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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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技能或學問,在學習的過程常常是告訴你:”你應該怎麼做”或是”你應該做什麼”。
想當個好醫生,首先你必須了解人體構造;想當個出色的工程師,你必須先對所需之各種基礎科學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唯獨交易,是個很特別的領域,你很少聽到哪些專家能明白的告訴你怎樣才能在交易賺大錢(如果有的話,相信我,大多數是騙子或偏執),即便是世界級的大師,頂多能歸納出一些原則,而細探這些原則的內容,卻經常是”你不該做什麼”,”你應該過濾掉什麼”,種種的制約與限制,最後的目的只有一個,避免破產。
對於哪些不該作,有很明確的限制,對於哪些應該做,卻只能說出原則上的建議。
這或許是絕大多數人在交易上無法成功的主要原因,在人性上,制約與限制是違背天性的,這意味著執行起來將會很痛苦。在觀念上,當某人告訴你不該犯什麼錯的同時,卻又無法具體的告訴你怎麼做能保證一定成功時,通常是很沒有說服力的。很多成功的交易者被問起獲利的原因,普遍歸類於運氣使然,但人們通常不願相信,認為是謙虛的說詞,或是有不傳的祕技不願公開。
如果叫索羅斯來操作今年的台股,我來操作現在的黃金,我想我應該有很大的勝算贏過大師。
既然交易在某個程度上,是由未知的未來行為所構成,因此,掌握未來最大的賺錢機會與避免最大的賠錢機會,就是交易中最重要的事情。今天要先來談後者,避免最大的賠錢機會。
只要是獲利,必然伴隨相對程度的風險,要想完全避免賠錢的風險,最好的方法就是別進場。如果不願意承擔任何一點風險,那麼就不應該進場作交易。每個交易人的第一件事情,應該是先計算自己願意承擔的風險與數目大小--在有生之年的期限內,為何後面要加上這一句,我稍後會加以說明。即便同一個人,對於不同金額與不同時期的人生階段,願意承擔的風險可能都不同,而往後你的計畫,就會完全依照這些數字去發展。
在做系統模擬或統計時,大多人會先看Maximum drawdown的數值(簡稱MMD),它代表了淨值跌幅的最大差額,意思就是,這套策略在過去這段時間,一共下跌了這些淨值百分比,這數字可以當作未來資金管理配置的參考。但,到底要多少才洽當?兩倍?三倍?或是更高?
如果淨值下滑幅度是和策略應對於走勢的好壞成比例(事實上也應該是),那麼在某個角度上,可以把這個下滑比例是為某種程度的隨機現象,一個淨值先下跌10%後上升5%又再下跌10%的淨值漲跌幅,最後MMD是15%,但並沒有證據顯示,這個5%的上升漲幅不會發生在連續兩個10%的跌幅之後,然而此時的MMD卻是20%。
在”穩操勝算”這本書中,裡面有提到,根據機率分配函數抽取其交易數列做模擬,得到一個大致的結論:最大預期淨值跌幅與時間的關係大致上是平方根的函數。再簡化一點,交易期間(交易次數)每增加四倍,則最大預期淨值跌幅將會增加兩倍。
由於書上並沒有針對此公式做數值證明,因此我先將這結果當作是結論。換句話說,假設未來的系統與走勢能繼續維持過往(統計區間)的表現特性,那麼當你交易的時間(或次數)越長,MMD的數值將會越大,如果每四倍的時間MMD會增加兩倍,那麼做過8年歷史統計得出的MMD數值,將在32年後變為兩倍。交易員在交易生涯中,可能會比平均數獲利,或是不幸運,在極端的狀況下,他甚至可能在破產前,一直不會有獲利的交易。你我或許不需要交易32年才能達到各自的獲利目標,但低於這目標所計算出風險準備資金。將使過程中破產的機會大為的增加。人在賽的時候,甚至有可能發生在你交易的第一年。
借用今天的主角LTCM的故事來加強我的觀點。
LTCM成立於1994年二月,總計資產13億美元。LTCM的最小投資額度為一千萬美元,投資者在三年內不得撤回資金。LTCM的淨獲利率在1994年是19.9%,在1995年是42.8%,1996年是40.8%,1997年是17.1%,在倒閉之前,帳面上看來絕對是最優秀的。但另一方面,其資產總值大約只有50億美元,卻向銀行與證券公司借貸了將近1250億美元,負債與資產的比例高達20比1。
LTCM以信用價差的方式從事套利交易,主要是買進俄羅斯公債、賣出美國的政府債券。但是俄羅斯金融危機發生時,盧布重貶、俄國政府償債能力降低,信用評等也一路調降,俄羅斯公債價格重挫。相對的,美國政府債券由於避險資金擁入,債券價格大漲,這使得原先鎖定的價差大幅擴大,令LTCM處於虧損狀態。
即便諾貝爾經濟獎的專家,也會面臨到一樣的問題,當風險超過當初預估的範圍時,所有的模型都將失效。因為這些模型都是基於不會破產時做出的策略,然而從俄羅斯違約,LTCM,霸菱銀行,阿根廷銀行系統崩潰,雷曼兄弟,美國次貸,到最近杜拜CDS,金融危機的頻率快高到幾乎每隔幾年就會來一次。雖然每次危機事件的背景原因都不相同,但結果都是產生一樣的金融黑天鵝。越來越多的歷史,告訴我們為了要讓模型永久有效,我們必須特別留意那種發生機率很低但是一旦發生時就會釀成重大災難的事件。
在交易上我的觀念亦是如此,既然我的最後目的是開著車子(開著系統)跑到1000公里外(賺取1億)的目的地。我可以用時速200公里以上速度全力衝刺,同時擁抱相對的風險;也可以選擇時速在安全範圍內,卻可能花比較久的時間到達,甚者怕死到極點慢慢用走的。一切只是願意承擔多少風險後的效率問題,(或許時速200者有大半可能永遠到不了目的地)。
報酬率最高的基金經理人,資產獲利與規模從來不是最大;巴菲特從來不曾是年度報酬最好的經理人,但他卻是最富有的人。開快車不一定會比較早到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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